云川漫步

你是我的神,而我是渎神的人。

【原创】变了


我男朋友好像出轨了。


我没有证据,但女人的直觉不会错。




 

我们的相识很狗血,高三的某天放学,我路过一个路边小摊,看到上面有卖各种书籍,我看到有一本博尔赫斯的《老虎的金黄》,我听说,博尔赫斯在失明前能看到的最后一种颜色便是金黄色,因此有了这本书名,所以,我很想买,于是问摊主怎么卖。


摊主大概看我是个小孩,胡乱给了一堆“典藏”“精装”“绝版”之类的理由,开了一个很贵的价格。


我咬牙站在摊前,半天说不出话,我既喜欢极了,又觉得好贵。


他忽然从旁边走过来,帮我还价,三两句话就把书的价格砍到四分之一,我欢喜地买下书,也因此与他结识。


那时候,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单纯、最干净的女孩子,什么都不懂,不懂得生活疾苦,眼里只有诗和远方,连最基础的讨价还价都不会。


 

 


十八岁,高考结束那一天,他告诉我,他要南下打工,我做了这辈子最疯狂的一个决定:我决定考去深圳的大学,陪他一起去深圳。


毫无疑问,这个决定遭到我父母的强烈反对,甚至以断绝关系来威胁我。


所以,刚到深圳时,偌大的城市,陌生的环境,被父母断交的我,感觉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与他两个人相依为命。


我从小虽然称不上锦衣玉食,但也是衣食无忧。


与他同居以后,我开始钻研怎么交水电费、怎么抄煤气表,我发现夏天开空调睡着后、到后半夜关掉能省不少电,也发现把水龙头拧个小口一滴一滴地接水可以水表不走、一夜下来能接满满一盆。


我跟着邻居奶奶一起去菜场,为了两块钱的香菇钱跟摊主争上二十分钟。


我至今仍记得,摊主要卖十块钱一斤,可邻居奶奶告诉我,香菇只要八块一斤,我就跟他吵,吵啊吵啊吵啊,最后把摊主纠缠得不耐烦了,手一挥同意了。


然后,我买了三颗香菇,还不到一百克。


摊主见我吵半天居然只为买三颗香菇、只剩下几毛钱,看我的眼神宛若看一个神经病。




 

但我当时真的好自豪,回到家后,我狠狠地拥抱了他,骄傲告诉他:你看,我又给家里剩下四毛钱!


他当时摸了摸我的脑袋说:老婆真棒。



 

 

十八岁到二十五岁,我们来到这座城市已经七年,七年里,这座城市留下过我们太多记忆,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他变了呢?


也许,是三个月前。


那时我们终于攒够了房子的首付,七十五万。


或者,更准确地说,是“我”攒够了。


他一直是月光族,平时赚的不多,补贴家用之后,仅剩的一点闲钱都充值进了游戏。


我从大学就开始一直打工,兼职过奶茶店、去餐厅端过盘子、在游乐场扮过毛绒玩偶。我记得有一次,我接了一个上门家教的活,每小时比正常多五元,代价是距离我们家有一小时的自行车程,那是暑假,我每天顶着烈日骑一小时的自行车去客户家,结束后再骑回来。刚坚持一个星期,我便中暑,倒在床上起不来,喝了一夜的水,第二天咬牙继续去做家教。

 




我就这样,三十块、五十块地攒着,终于攒到七十五万。


我当时好开心,觉得我们终于要有家了,他却想拿我们首付的钱去投资。


他说他朋友给他说有一种投资,半年之内就能翻倍,一年以后能有数十倍的收益。


我不同意,我虽然听不懂他说的“投资”是什么意思,但我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。


我们大吵一架。


他责怪我挡了他的财路,执意要将钱转走。


我死死护住银行卡和身份证,像护住孩子的母亲,也不知道我那天哪儿来的力气,他一个大男人,拼尽全力都无法从我手中夺去银行卡。


他愤怒地质问我:为什么你变了,变得把钱看得如此重?你以前不是这样的,以前的你,不会如此市侩。


我说一连串地说道:你知道家里每个月电费多少、水费多少吗?你知道现在深圳的房价又涨了吗?如果不在乎钱,我们吃什么、喝什么?!你赶紧把游戏戒掉,我们还能省下钱,早点买房!!


最后他只能罢休,他气得半个月没理我。


事实证明,还好当初没有投资,因为仅仅过了一个半月,就传来他朋友跑路的消息,当初投资的资金也不知所踪。

 

 

 


也许,是更早,一年前。


那时候我们租的出租房,房东带了两个兄弟杀到屋门口,突然提出涨价,否则就要我们当天搬走。


我正在准备晚饭,他去开的门,我穿着围裙听到门口的争吵声,提着菜刀就冲过去,一手叉着腰、一手扬着菜刀,站在出租屋门口,跟房东凶残对骂,我把我能想到的最难听、最恶毒的话统统骂了出来,骂得房东三个小伙子愣是涨红了脸不敢反驳,最后给我们宽限一个月的时间,让我们另寻住处。


送走房东后,我松了一口气,一个月,足够我们找新房子,避免流落街头的厄运。


他却好像闷闷不乐。


他说:为什么你变了,变得像个泼妇一样?你以前不是这样的,以前的你,不会如此恶毒。

 

 


 

我变了吗?


我一点感觉也没有,只觉得,和他在一起这些年,我成长了许多,从原先那个站在书摊前不敢还价的青涩小姑娘,变成提着菜篮为了多送一把小葱厚着脸皮跟摊主纠缠半天的大姑娘。


生活太难了。


我每天一睁开眼,眼前就是数不清的账单,我终于发现,未来没有诗和远方,有的只是眼前的苟且。

 


 

 

今天晚上,我终于忍不住问他:“你最近对我好冷淡,是不是有别人了?”


他冷淡道:“没有。”


“没有?”我不依不饶,“可你为什么每天下班回来就躲在卧室里自己玩电脑,从来也不理我?你有多长时间没送我礼物了?我都记不起你上次送我礼物是什么时候了!你不再对我笑,不再跟我聊心事,你就是厌烦我了!”


“你变了,”他看着我,眼神冷漠,痛心道,“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。以前的你,单纯、善良、大方、温柔,绝不会像现在这样,因为一些捕风捉影的事,对我大发雷霆,咄咄逼人地逼迫我。”

 


 

 

然而,证据最终,自己送上了门。


三天后,我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,是一个姑娘约我“谈谈关于我男朋友的事”。


我和姑娘约在一家茶餐厅。


她还是个学生,穿着高中校服,扎着马尾辫,没化妆,满脸青涩。她一见到我,便开始哭:“姐姐,对不起,我不知道他……”


我静静地坐在她对面,看她哭。


等了足足十五分钟,她的情绪才平复下来。


十五分钟,对我而言,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。这十五分钟里,我在脑中像走马灯一样飞快闪过我们这七年的片段,从最初的热烈,到后来的甜蜜,再到最后的冷漠。


小姑娘带着哭腔,告诉我,她和我男朋友是在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,我男朋友先撩得她,两个人组成游戏里的CP。小姑娘给我看,我男朋友给她发的肉麻短信——原来他不是不聊心事,只是不和我聊。他告诉她,他是单身,她是前天才知道原来他有女朋友。


我静静地听着,像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。


小姑娘当着我的面,拉黑了男朋友的所有联系方式,注销游戏账号,红着眼睛说,她不会再联系他,来找我只是不想我被蒙在鼓里。

 




望着她真挚的眼神,我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。




 

聊到最后,小姑娘几次欲言又止,在我的鼓励下,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显然是被反复揉捏多次、捏得皱巴巴的纸口袋,再从纸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,递给我,小声道:“听哥哥说,你喜欢书,我就买了一本《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》给你,对不起……”


她说完不好意思地深深低着头,起身跑了。

 



 

我随手翻开《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》,这是博尔赫斯的第一本诗集,与他暮年之时写的《老虎的金黄》相比,这本书洋溢着青春的热情与澄澈。


我随手一翻,看到博尔赫斯在诗里写道:

 

 

在我们发现他的虚幻的刹那,

那光影却消隐在转瞬之间,

就好似当我们在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的时候,

梦境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般。

 


 

是啊,七年一梦,一旦醒来,梦境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 



我望着那个姑娘的背影,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。


她那么单纯、那么干净,什么都不懂,不懂得生活疾苦,眼里只有诗和远方。


我有很多很多年都不曾读书,我甚至不记得我的书被丢到哪里去了。


我猛然想起,曾经的那个我又被丢去哪里了呢?


曾经那个,和她单纯天真一样的我,为什么被弄丢了呢?

 



因为他,我变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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